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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提醒公众远离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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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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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09月19日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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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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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近日特别提醒社会公众远离各种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
据悉,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以下金融活动的即为非法金融活动: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是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三是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是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把物业、地产等资产划分成若干份额,通过出售对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以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果园或者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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