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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狂减中资行短期外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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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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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3月03日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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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证券报
| | 对于中资商业银行来说,今年举借短期外债可能不再同往年一样容易。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发布的《关于2007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资银行短期外债指标调减为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30%,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调减为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60%。
外汇局人士称,此次政策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严格控制短期外债规模,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借用短期外债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该人士认为,政策调整将会有利于控制短期外债过快增长的势头,促进金融机构利用国内比较充裕的资金,同时还有利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
短期外债增长过快一直是我国外债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来自国家外汇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外债余额同比增长约14%,其中短期外债增长约16%,短期外债占全部外债余额的比例高达57%.
为了保证调整过程稳妥有序,便于境内金融机构做好相关准备、逐步压缩境外借款规模,外汇局将允许各金融机构分期、分步达到预定的调减目标,并未要求一步到位。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外债余额调整都按季度来调整,只要在明年1季度末达到政策所要求的目标即可。对于外资金融机构,考虑其目前资金来源结构的特点,此次仅对其短期外债指标进行了较小幅度的核减。
与此同时,外汇局还准备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出台有利于金融机构在境内融资的政策措施,如发展境内同业拆借市场,放开外资银行进入境内同业拆借市场的相关限制,扩大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主体范围,扩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交易业务等,以适应金融机构的不同需要,拓宽其外汇资金来源渠道。
此次,外汇局新政策还调整了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范围,将期限在90天以上的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境外机构存款、在同一法人银行外汇账户余额之和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个人存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境外联行和附属机构往来(负债方)以及各种结算方式下的海外代付等对外短期债务都纳入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管理。
据了解,我国短期外债统计包括三个部分,即金融机构短期外债、外商投资企业短期外债和贸易信贷。其中,贸易信贷所占比例最大,且是外汇管理当局无法直接调控的部分。外汇局能够调控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实际上数额并不太大,今后努力的方向是将一般企业的短期外债管理也纳入体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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