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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新规约束 险商涨价冲动暗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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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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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4月09日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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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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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蓝姝 广州报道
4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王宪章会长宣布保险行业于即日起开始使用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规范》)。
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
截至2004年底时,重疾险保费收入已经占全国健康险保费收入的70%以上,而其中终身重疾险(包括保险期到70岁以上)的销售业绩又占到重疾产品销售额的80%以上。2005年,重疾险保费收入继续攀升,达到380亿元左右。
新重疾产品酝酿涨价
在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备重疾险种199个中,这些市场上出现的重疾险产品承保病种从10几个到40个不等。
按照行业协会要求,各保险公司须在8月1日之前完成重疾险的统一规范,中小保险公司率先开始了他们规范运动下的转换动作。
4月4日,信诚在广州宣布对规范作出积极响应:其推出其新型健康险产品——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宣布原来老客户自动升级为执行规范出台后的标准保单,但保费不增加。
信诚称原来既有的提前给付等重疾产品继续保持,据了解,在资费上,“及时予”与原来老款重疾产品有5%左右的价格差异,这主要是因为保险赔付条件更为宽松。
规范除统一了重疾病种标准外,还针对此前客户投诉率较高、争议较大的原位癌、脑部良性肿瘤、肝衰绝3款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在赔付条件上有所变更,结合了病理学依据与医学发展因素。但这被保险公司们评价为“赔付条件宽松了”。“赔付条件宽松了”,意味着承保责增加,保险公司们正以此酝酿着新推出的重疾险价格调整。
事实上,从去年底开始,《规范》的讨论版已经在网上开始征集意见,保险公司们新推出的重疾险产品中,相比于以往的产品,价格上普遍出现了上扬迹象。友邦1月初推出的“守卫神”重疾险产品,与以往的“守护神”相比,不仅价格有所上扬,而且赔付条件更为严格。对于其价格的上扬幅度,友邦一名代理人解释称因为保险范围与责任不一样,所以价格变化不具有可比性。
一些保险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停卖以前的老产品,新款面市的产品准备涨价。太平人寿的一名代理人介绍其去年底已经停售了两款重疾产品,而目前惟一还可以买到的“福禄双至”即将停售,其称新款产品涨价幅度要在30%-50%。
记者从新华人寿、中国人寿的代理人处了解到,其新版本的重疾险价格上将比老产品有所上升。他们建议客户在新版本问世前购买老产品。
实际上,推出更新换代名义下的新产品是险商们普遍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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