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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金被挪 八银行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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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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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6月19日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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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 | 6月18日中国银监会决定对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的8家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交通、北京、招商、工商、中国、兴业、中信和深发展等8家银行驻北京和上海部分分支机构,将被给予罚款、暂停部分业务和拟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的处罚。 俩企业“祸害”八银行 这8家银行主要是因为两家企业被处罚的。年初以来,银监会根据发现的线索,对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建短期贷款使用情况和中国海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将银行贷款资金用于申购新股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以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建设核电站为由,累计从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等商业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共计51笔金额23.66亿元。2006年6月以来,招商银行上海东大名支行等6家银行向中国海运发放2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中至少24亿元被中国海运直接或间接划至证券经营机构用于申购新股。 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银监会针对涉及中国核建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的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等商业银行均已依照内部责任认定和追究程序,对包括支行主管行长、部门负责人和客户经理在内的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行政警告3人次,通报批评15人次,经济处罚12人次。银监会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实施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 对中国海运违规挪用贷款问题,银监会责成上海银监局负责人约见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负责人诫勉谈话,要求该分行迅速对该公司授信业务的情况进行核查,对辖内贷款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该支行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共计169万余元,暂停该支行对公贷款业务半年的监管强制措施和拟对负有重要责任的银行高管人员实施取消任职资格的处罚,同时责成招商银行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对其他5家银行的上海分行,根据有关法规做出分别处以50万元以内罚款的处罚决定,并责成5家银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这位负责人强调,虽然,信贷资金被企业违规挪用进入股市只是极个别现象,但银行业必须引以为戒。 此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违规挪用银行贷款的中国海运和中国核建进一步作出处理。
作者:甄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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