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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强险费率最多打六折
——保费每年减收5000万 | |
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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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7月03日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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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东方早报
| | 事故费率浮动因子调整
与现行办法相比,2007年上海版交强险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作了调整。
比如对于费率上浮因子的计算,主要以有责任事故的次数作为计算因子,取消了原办法中以赔款金额也作为计算因子的做法,但增加了有责任死亡事故。同时改变了原办法中因子累加的办法,而采取因子最大值法。
举例说,如果驾驶人上一年度仅仅发生了一次有责任事故,则其费率不浮动;如果驾驶人上一年度发生了两次甚至更多的有责任交通事故,都是上浮10%的费率;如驾驶人还发生了有责任死亡事故,则要上浮30%的费率。虽然驾驶人在发生了有责任死亡事故的同时,还发生了两次以上的有责任交通事故,依然是上浮30%的费率,而不是40%.
对于下浮费率调整因子的计算,依然与原办法一样。每一年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就给予10%的无赔款优待,累计最高不超过30%.
违法费率因子维持不变
关于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继续沿用上海现行的做法。一是对于上浮的计算,如果发生了10次及以上交通违法,费率上浮15%;如果发生了一次公安部门认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闯红灯、酒后开车、无证驾驶、逆行、超速、超载、安全装置不达标七类,就要按规定计算上浮因子,因子之间相互累加,但最高上浮比率不超过70%.二是对于下浮的计算,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费率下浮10%,不按年度累加。
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新版上海交强险保费的计算公式是:基准保费×(1+事故调整系数+交通违法调整系数)。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最终浮动比率范围是-40%到100%.
举例来说,目前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交强险的基准保费为1050元,按照最低6折计算,其车主最低每年只需交纳630元,而最高则需交纳2100元交强险保费。
作者: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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