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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进缴纳阶段
——将进一步拉大风险类券商与优质券商差距 | |
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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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8月08日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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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东方早报
| | | 证券公司首次缴纳投资者保护基金正式进入实施缴纳阶段。中国证监会8月7日发出《关于证券公司首次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在8月30日之前缴纳07年上半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并就证券公司首次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时间、路径、材料报送等相关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早在07年4月,证监会就发布了《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从07年1月开始,证券公司应当按其营业收入的0.5%至5%向保护基金公司缴纳保护基金。
不过,直到8月7日,证监会才首次发出通知,要求证券公司正式缴纳这一基金,并给出了划款路径。同时,证券公司还将按规定一并报送《保护基金预缴申报表》和中期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
中投证券分析师黄君杰表示,监管部门4月时没有要求券商立即缴纳基金,主要是考虑到当时证券行业的整体盈利状态。随着市场行情的好转,证券行业迎来了新的“春天”,征收这一基金的时机也相对成熟。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缴纳投资者保护基金将实行差别缴纳比例,其依据是证监会对券商的五级11类监管标准,“每一个级别相差0.5%”.
“这将进一步拉大风险类券商与优质券商的差距。”黄君杰表示,由于0.5%至5%的比例差别较大,不同风险类别的券商受政策影响也不同。对优质券商而言,缴纳比例较低,对其税后利润影响比较有限,风险类券商受到的影响则相对较大。
目前,中金公司和国信证券的评级最高,为AA级,需缴纳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将是两家公司06年营业收入基础的0.5%,分别约为1638万元和1375万元。中信证券的评级为A级,需缴纳的保护基金为06年营业收入的1%,约为5831万元左右。  保护基金的开缴,将进一步拉大风险类券商与优质券商的差距
作者:孙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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