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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回购制度完成“新老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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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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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8月09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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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资本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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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老国债质押式回购(以下简称“老回购”)所有品种于6月12日终止交易,余额全部到期并正常完成交收。至此,历经14年运行的老国债回购业务压缩完毕,同时新国债质押式回购(以下简称“新回购”)业务运行平稳,完全实现了取代老回购的目标,标志着国债回购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1993年12月开办的交易品种,国债回购十几年来已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对国债顺利发行和流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国债回购制度设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致使违规行为有可乘之机。
业内人士介绍说,2003年以来,部分证券公司违背国债回购中不得擅自将客户国债用于回购融资等相关规定,违规挪用客户国债并通过国债回购进行融资,既侵犯了客户权利,又形成较大的市场风险。
针对此情况,证监会组织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了新的国债回购制度改革思路。证监会有关人士介绍说,按照稳妥有序、分步实施、新老划断的原则,形成了国债回购制度改革方案,同时确定了“先易后难、分步到位、配套实施、稳步推进”的改革原则,在保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分步推出新回购、逐步压缩老回购,通过一个新老并行阶段最终实现顺利转轨。
首先,先推新回购,维护市场正常的资金链。鉴于国债回购中的大部分业务基本上属正常合规业务,因此在停止老国债回购之前,先开新的经完善后的国债回购。同时,实行“新老划断”逐步过渡的方式,新挂牌的质押式回购实行新规则,老回购继续实行原有规则。
其次,对老回购采取“先降温,后撤火”的方式。压缩老回购,既是解决国债回购历史遗留问题的关键环节,也是恢复投资者信心、发展新回购市场的必要举措。通过不断扩大新回购业务、明确市场预期的做法,引导市场参与者逐步减少老回购交易直至全部压缩完毕。
最后,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压缩方案,对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处理,重点加强了对高风险证券公司回购规模的压缩工作。 作者:侯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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