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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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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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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9月12日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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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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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1日,中国保监会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保监会在保险行业内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而包括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和分公司成为保险行业第一批定级单位。
保监会通知指出,其余保险公司作为第二批定级单位,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定级范围保险监管部门监管、办公及网站等重要信息系统;保险公司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经营、管理、办公等重要信息系统,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依据《管理办法》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备案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所确定的涉密信息系统,报送相对应的保密部门备案。第一批定级工作将在2007年10月15日前完成,并启动第二批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作者:胡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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