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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业发生历史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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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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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9月18日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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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金融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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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金融业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遵循持续、健康、安全的发展步调,各项金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使整个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
金融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成果。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取得明显成效,公司治理机构初步建立,资本实力和经营效益显著提高,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主要财务指标已接近国际较好银行水平。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保险公司在境外成功上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连续两年实现整体盈利,支农力度加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证券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取得成效,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进一步完善,汇率弹性不断增强。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改革继续深化。同时,国家注资获得明显收益,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促进了国内的金融业改革。银行、证券、保险业全面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开放地域和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内外资金融企业股权合作和业务协作继续深化,引进了国外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了金融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近年来随着金融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加快了外汇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管理体制,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支持走出去战略。
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强。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业监管的体制进一步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监管能力增强,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明显下降,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拨备水平显著提高;历史遗留的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理财、账外经营风险基本得到化解,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明显下降;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增强,不良资产比例下降,利差损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坚持开展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工作,妥善处置了一批高风险的金融企业,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历史遗留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为金融业的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金融调控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稳定发展需要金融支持和调控,经济稳定发展给金融改革和发展提供基础和条件。间接调控体系基本建立,金融在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方面的功能不断增强。人民银行在宏观调控中坚持实行正确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运用公开市场业务等市场化手段进行调控,适时调整利率水平和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公开市场操作的力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和审慎监管,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中起到了闸门的作用。同时,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经济总量平衡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人民币币值保持基本稳定,调控的前瞻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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