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企业年金:激情燃烧08
| |
铭万网
|
时间:
2008年01月02日09:59
|
信息来源:
中国资本证券网
| | 编 者 按 :2008注定是充满激情的一年。 |
2008注定是充满激情的一年。奥林匹克的火炬将在这一年传递到中国北京,但是中国企业年金的星星火种早已在四年前便埋入所有从业人员的心中,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颗温暖人心的火种将在崭新的2008年迸发出激情四射的火光烈焰,燎原之势已成!
新格局银行PK养老保险
2007年岁末,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经过数轮严密评选终于出炉,24家机构如愿以偿拿到资格。对比第一批获得年金管理资格的机构名单,不难发现,此次评审的最大特点在于,年金受托人资格的格局大变。首先,将三家银行,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入受托人资格当中,而第一批获得资格的机构中,受托人只有养老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此外,新增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受托人资格。至此,已有五家养老保险公司获得了受托人资格。
在一个完整的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受托人是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过程中,受托人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同时参与和协调企业年金基金的计划建立、投资、待遇给付等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当企业与受托人签订年金协议时,实际上是选择了以受托人为中心的账户管理、托管人、投资管理“一条龙”式计划,而受托人就是“龙头”。
也正是因为如此,受托人在年金计划中享有绝对的“话语权”。出于成本考虑,企业一般不会分别选择四个资格管理人,签四份合同,而是由受托人搭配一套合适的投资组合,先行将扮演各个角色的机构组织好,企业只需与受托人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于是,没有受托人资格的机构莫不希望能与品牌大、拥有丰富企业客户资源的受托人机构牵上线,受托人在行业内成了众机构争相交好的“红人”也就不足为怪。
现在,三家银行、五家养老保险公司拥有了受托人资格。银行,家底足、资源广;养老保险,经验多、品牌老,犹如势均力敌的两只巨型航母舰队,双方在年金市场的碰撞争夺或将在2008年激起千层浪,而其他获得单独牌照的机构,众多没有银行、保险系背景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欲要分得一杯羹,也将面临着加入哪一方阵营的选择。 |
[1] [2] 下一页>>
| | | |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至zhaofeng@mainone.cn或致电:58271212-545。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