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信社已经尝试走出区域的限制,目前已经在辽宁、吉林等地尝试跨区域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表示。
日前,银监会出台政策,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打破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领域“一家独大”局面,这一政策迫使各农村信用社不得不“做大做强”,以免被其他金融机构吞并。
“不过目前跨区域发展都在进行试点,具体运营情况还要看试点的结果如何。”上述负责人表示。
张包平的梦想
张包平的身份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理事长,是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风云人物,尽管他在公众场合露面的时间并不多。
在2007年3月31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上,张包平就提出了赞成让农村信用社走出去的观点。
按照他的设想,农村金融问题必须靠竞争去解决。
不过,这种竞争在战略上应该有一个步骤,就是“不先放开村镇银行,而是先把农村信用社民营化,先让农信社自担风险,然后让全国2万多家农村信用社跨地域经营,正向激励、优胜劣汰,经营好的农信社去兼并经营不好的,国家就避免再次埋单了。”
张包平表示,现在如果村镇银行放开,也就是商业银行控股20%的条件放开的话,一定是农信社的大量人才出去创办村镇银行,那时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就发生了。
“这是试图将农村信用社与城市商业银行取得同等地位。”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的一位专家在评价这个观点时说。
城市商业银行的路子很宽,比如北京银行就可以去其他地区设立分行,按照张包平的想法,农村信用社也可以在其他区域设立分支机构,“这样才可以避免地区信用社一家独大,造成地区垄断。”
这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王曙光的意见不谋而合。王曙光认为,存量和增量机构的改革都是需要的,但是有一个改革的路径和步骤的问题,第一步先把存量改革了,在农信社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再放开村镇银行,这是正确的选择。步骤不对,也会发生风险。
王曙光的想法是,比如珠海的优秀农村信用社完全可以参股湖南的信用社,从而优化当地信用社的股权结构,这种效果与吸引外资是完全相同的。
王曙光同时认为,如果允许信用社跨区经营和跨区域股权整合,允许不同地区的信用社相互参股,农村信用社的这盘棋就活了,农村金融领域的竞争态势便会显现。经营不好的信用社会被兼并,好的信用社可以扩大经营规模,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改革的力量
其实早在2007年初,关于农信社改革的呼声就有了,而且在2007年一年,呼声越来越高。
2007年9月19日,我国30个省区市的省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展开全面战略合作,使得归属地方政府管理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了一个开展全国金融业务的平台。
这次会议被认为是我国农信社改革的最大一次成就。
从2003年我国启动农村信用社改革之后,一直到2007年底,基本上形成了一个统一的看法,即先建立各农村金融机构的相互合作和业务拓展,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进行跨区域发展,并完成农村信用社的全面整合,这也符合农村金融机构现代化的逻辑。
宁夏黄河农村合作银行在行动
宁夏黄河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方案初步确定,工作领导小组也于近日成立,报批和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现在人员配置等都已经完毕,只要银监会一纸公文,宁夏黄河农村合作银行就能正式挂牌了。”宁夏金融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据宁夏金融办主任尹全洲介绍,宁夏金融办已于2007年11月底公开招标会计事务所,将对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20家县(市)联社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清产核资。
目前清产核资也已经进入了尾声。
在上报中国银监会要求审批成立的七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中,宁夏是首家征得中国银监局口头同意的省区。
根据组建方案,待组建的宁夏黄河农村合作银行将办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化股份制银行。
尽管宁夏方面声称这对于完善宁夏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实力、解决农民贷款难、提高地方金融机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分析人士认为,宁夏黄河农村合作银行显然志不在此。按照张包平此前的构想,宁夏黄河农村合作银行将承担起对外的职能,即进行跨区域的扩张和整合。
如此看来,宁夏农信社在东北的分支机构极有可能未来是宁夏黄河农村合作银行的各地分行,这个思路也符合目前信用社改革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