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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保险业应反思四大问题
——保监会酝酿巨灾保险 | |
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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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年02月18日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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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 | 编 者 按 :我国的巨灾(海啸、地震、洪水和雪灾)频率和损失程度正在呈不断上升趋势,建立巨灾应急处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保险公司应急处理能力,是保险业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任务。 |
不过硬币也有正反面。一位金融分析师称,在此次灾害中赔付较大的几家财险公司——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同是目前国内的几大上市保险公司,但由于保险覆盖面不够,10亿元的已付赔款相对于2007年1997亿元的财险保费收入来讲,不会对保险业构成较大影响。因此,不会对前述几家保险公司的估值形成太大的影响。
但他同时指出,随着查勘定损的不断进行,需要密切关注未来是否还有较大的赔款支出。通过这次灾害的发生,投资者可以近距离感受保险股的风险。
巨灾保险呼之欲出
保险业防灾防损的不到位增加了灾害带来的损失。
吴定富说,目前各家财险公司还停留在重展业,轻防灾防损的阶段上。然而,承保后的防灾防损检查和服务是保险公司实行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也是长期以来保险业比较薄弱的环节,对保险标的的风险检查和风险防范指导等方面的工作比较薄弱,防灾防损能力亟待提高。
此外,在突如其来的灾害面前,保险公司的应急处理机制不够健全,也是保险业值得警醒的一点。
吴特别提到,我国的巨灾(海啸、地震、洪水和雪灾)频率和损失程度正在呈不断上升趋势,建立巨灾应急处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保险公司应急处理能力,是保险业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任务。
从国际上看,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在设立巨灾基金、再保险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通过资本市场提升了保险业的巨灾承保能力,推出了巨灾风险证券等一系列创新产品。
但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巨灾保险制度,利用保险手段分散巨灾风险的能力还比较有限。吴称,在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如何完善巨灾保险体系,有效地提升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地位,是保险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中再保险集团董事长刘京生说,10年前,我国已经开始研究建立巨灾风险体系,下一步将会有实质性的推进。
他说,针对这次灾害,中再集团目前只接到了一些大公司如中国人保的预报案,但赔款账单和预付金额还没报上来。“我们马上要召集国内外几家再保险公司召开国内再保险联席会,制定再保险理赔工作安排。从资金的角度讲不成问题。”
而针对建立巨灾保险体系,刘京生说,必须建立起包括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国际再保险公司、国家财政在内,多方参与、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系,还要借助资本市场,将巨灾风险产品证券化,进一步分散巨灾风险。 作者: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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