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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标准趋向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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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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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年03月21日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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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金融时报网
| | 编 者 按 :2008年是全面推进保险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一年。保险标准建设将由偏重基础和接口标准向信息标准与业务标准并重、建设标准与贯彻落实标准并重、自主创新与国际采标并重转变。 |
“2008年是全面推进保险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一年。保险标准建设将由偏重基础和接口标准向信息标准与业务标准并重、建设标准与贯彻落实标准并重、自主创新与国际采标并重转变。”在日前举办的全国保险标准化工作会议期间,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标委)主任裴光表示。
裴光说,保险标准化建设是构筑行业“软实力”的重要方面,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提出,要采取自主研发与国际采标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提高行业标准的国际化水平,以标准化促进信息化。为贯彻这个指示精神,保标委将始终坚持标准化工作服务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总体规划、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的方针,坚持维护标准化工作权威性的原则,继续开创保险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
保险数据标准体系初步建成
谈到2007年标准化建设工作,裴光高兴地说,这是一个丰收年,也是保标委成立近两年来保险标准化工作任务最重、成果最丰硕的一年。2007年共完成了7项行业标准制定,保险标准化理论研究取得突破,标准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按照保险业标准化五年规划,2007年保标委遵循“夯实基础数据标准、重点完善接口标准”的工作思路,组织会员单位完成了《保险标准化工作指南》、《保险基础数据元目录》、《保险业务代码集》、《保险行业机构代码编码规范》、《再保险数据交换规范》、《银行保险业务财产保险数据交换规范》和《保险术语(新增与调整部分)》等七项行业标准制定。“这标志着一套符合国内保险业发展需要的数据标准体系初步完成。”裴光如是认为。
裴光特别提到其中两个标准。“《保险标准化工作指南》非常重要,是制定标准的标准,它主要规定了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原则、方法、组织机构和运作规程。这项标准的推出,确保了保险行业标准化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而《再保险数据交换规范》在国际保险标准建设中也处于领先地位,是我国第一个规范再保公司与直保公司数据交换原则的标准,首次统一了再保险业务领域的业务消息标准和跨领域的技术消息标准。目前保监会希望能将这个标准推广到国际上。”
近年以来,银保渠道对保险销售的贡献越来越大,成为百姓买保险的重要窗口。作为《银行保险业务人寿保险数据交换规范》的后续配套标准,《银行保险业务财产保险数据交换规范》目前已完成制定工作,它们共同构成银保业务数据交换规范的完整标准框架。另外,为适应标准发展的需要,保标委还对2006年颁布的《保险术语》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保险术语(新增与调整部分)》,新增保险术语136条,修订保险术语35条。目前,《保险术语》标准共有1135条。
谈到保险标准化理论研究取得的成果,裴光介绍,由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作序的《中国保险业标准化理论比较研究》一书,目前已形成研究报告并完成终审、出版工作。该书委托复旦大学开展了专项课题研究。裴光认为,该书有助于指导我国保险标准化工作实践,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另外,委托国寿股份承担《寿险单证标准》和《寿险公司柜面服务标准》研究课题也取得了初步成果,并为2008年转化为行业标准做好了前期准备。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保标委共有92家委员单位,委员105人。而在2005年9月保标委成立以前,我国保险业只有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一家开展标准化工作。“一些新成立的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非常重视标准化工作。目前,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已全部加入保标委。”裴光介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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