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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保底理财产品面临亏损威胁

铭万网 时间:2008年06月18日11:56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 者 按:6月17日,沪指一举击穿2800点关口,连续10个交易日收于阴线。如此跌势让身经百战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经理感到迷茫。
  6月17日,沪指一举击穿2800点关口,连续10个交易日收于阴线。1992年3月30日至4月9日,沪指曾出现九连阴行情,此次十连阴在A股历史上尚属首次。

  如此跌势让身经百战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经理感到迷茫。“该抄底吗?”华东某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负责人犹豫,此时他手头空闲资金量达到10多个亿,但当天仅拿出了3000万元做以试探。

  这种跌势对于有些证券公司而言,面临着另一层次的风险:如果股市中长期仍见不到好转,曾经被券商认为是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集合理财产品可能带来的是损失。因为一些证券公司投入自有资金做保证收益,还有一些公司承诺收益达不到预期标准将免收管理费。

  保证收益的风险

  与基金不同的是,多数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都会有补偿条款和业绩提取条款,即管理者会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参与,并承诺当委托投资者的本金出现亏损或未达保障收益时,管理者会以自有份额资产或收益进行补偿,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理论上,安全性比完全自负盈亏的基金要高。

  但在补偿资金来源上也有区别,有的承诺以自有份额资产进行补偿,有的承诺以自有份额收益进行补偿,还有的则承诺以管理费进行补偿。

  承诺保底收益的产品大多发布于2006年之前。

  比如2005年光大证券发行的“光大阳光”承诺封闭期结束日,若计划单位结算净值增长率低于3%,管理人将通过份额补偿的方式使委托人净值增长率达到或尽可能达到3%,直至管理人份额补偿完毕,为此,光大证券投入的自有资金为2亿元。

  又如2005年开始销售的“东方红1号”不但免收管理费,且以自有资金认购计划的10%并优先承担损失,只在投资者获得2.25%的基本收益后,才累计提取业绩报酬,与委托人结成“利益共同体”。

  另有一些债券类的产品也采取投入自有资金保底客户收益。比如2006年国元证券推出的“黄山1号”,公司承诺将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参与。若到期总收益率小于7.02%,则管理人用参与计划的自有资金份额的投资收益补偿委托人,直到委托人总收益率达到7.02%(含)或以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的投资收益补偿完毕为止。

  据业内介绍,另有一些产品承诺若收益达不到某一收益率,将对委托人免收管理费。集合理财产品的管理费大多是依据认购额多少分区间来收取的,但最高标准也只有1.5%.“实际上,我们收取的管理费率要远低于基金。”一位券商集合理财投资经理表示。若这些有免收管理承诺的产品收益率低于制定的标准,对于证券公司而言,损失的将是多年来管理这些资金投入的成本。

作者: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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