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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83种钢材取消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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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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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4月12日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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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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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不设置缓冲期钢材出口剧增态势将被遏制 本报讯(记者 张艳 实习生 占星星)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国税总局已于4月9日下发《关于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从4月15日起,我国83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将被取消,76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将降至5%。
据悉,这是我国迄今为止幅度最大的一次钢材税率调整。
据了解,直接被取消出口退税的83种钢材大部分为长材、板材及普通热轧等低档钢材;保留5%出口退税率的则为特种钢材、不锈钢板及冷轧产品等中高档钢材,这些钢材原来的出口退税率为8%-11%.此外,这次钢材税率调整首次不设置缓冲期。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的徐向春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力度之大,显示了国家控制钢材出口的决心,“新的税率政策将收到一箭三雕之效:减少我国日益增加的铁矿石进口量;淘汰国内落后钢铁产能,降低污染和能耗;减少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
一直以来,我国钢铁企业出口钢材的动力强劲,因为国外的同等钢材价格较国内高150-200美元/吨。2006年,我国一举跃升为全球第一大钢铁出口国,出口量占钢铁总产量的8.3%.在出口的钢材产品中,低端的长材、板材约占80%.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及泰国都曾对我国钢材提出过反倾销诉讼。
新税率实施后,企业出口钢材成本将增加300-400元/吨,再刨除港杂费、利息等开销,出口钢材基本无利可图。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戚向东预测,新的税率政策实施后,我国钢材出口剧增的态势将得到遏制。今年,我国钢材和钢坯净出口量可能较上年减少1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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