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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畅销名酒评选“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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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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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5月17日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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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人民网-京华时报
| | 2007年5月15日,河南宝丰酒业有限公司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状告商务部举行的“中国畅销名酒”“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行为违法。此前,商务部官方网站2007年4月公布了一份第六届“中国名酒”初选名单,董酒、宝丰、湖北黄鹤楼等6家白酒企业均表示异议。
中国畅销名酒评选“变脸”
早在2007年4月,董酒、宝丰、湖北黄鹤楼等6家白酒企业就联合盖章“关于对商务部‘第六届中国名酒初选名单’的异议”的文字材料提交到有关部门,对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搞的评酒活动是否合规、评定依据、涉嫌向企业收费等进行了质疑,并要求商务部取消此次评定,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河南宝丰酒业有限公司率先正式诉诸法律,其在诉状中称:被告的行为明显与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严禁开展对企业进行评比活动的相关规定相悖,故原告对被告举办的“中国畅销名酒”评定活动进行了抵制,未申报参与评比。
商务部于2006年9月28日和10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国畅销名酒评定活动的通知》(商运发[2006]43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作中国畅销名酒评定活动的补充通知》(商办运便函[2006]65号)文件,在全国开展“中国畅销名酒”评定活动。2007年4月12日,商务部公布“第六届中国名酒初选名单”,并宣告公示期为2007年4月12日-20日,这份有36家候选企业产品入围的“中国名酒初选名单”中,包括原告生产的“宝丰酒”在内的多家企业传统“中国名酒”都不在其列。
“商务部最初是以评选‘中国畅销名酒’开始的,怎么后来出来的却是‘第六届中国名酒’的旗号呢?”代理该案的律师周泽分析说,“这样一来,前几届经过有关部门严格程序评比确认的传统‘中国名酒’生产企业均不知晓商务部开展‘第六届中国名酒’的情况,也未参与该项评选。这个评比结果如果生效,对这些企业的影响是很不利的。”
评选遭多家企业质疑
“不管是畅销名酒评选还是未经任何公开、公正的合法程序公布的中国名酒评选,都涉嫌违法”,周泽说,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三令五申的关于严禁开展对企业进行乱评比活动的相关规定,除了宝丰外,贵州振业董酒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也委托其起诉商务部,诉讼请求和理由与宝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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