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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7月1日暂缓征车船税
——征收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 |
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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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6月27日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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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 | 新的车船税备受市民关注。6月26日,北京市地税局地方税管理处发出通知称,由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尚未确定,7月1日我市暂不能开展车船税的征收工作。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曾经发出通知称,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惟一扣缴义务人,从7月1日起,在车主办理保险的时候,可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同时要求在2007年7月1日前,保险机构要切实做好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以便顺利开展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
现在7月1日已经临近,6月26日,北京地税在官方网站发出7月1日我市将暂缓征收车船税的通知,称我市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时间、地点与方式待《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颁布后确定,届时将通过各种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
而6月25日,北京市车船税的征收实施办法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官方网站上初次亮相,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小型客车每年拟征收480元车船税。
征求意见的时间将截止到7月12日,广大市民可积极参与。
作者:贺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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