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铅锌铜钨资源税8月起大涨
| |
铭万网
|
时间:
2007年07月19日09:29
|
信息来源:
中国证券报
|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称,自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达4—16倍。消息人士称,有关部门此前曾提出要调整石油资源税适用税率,但目前还未正式下发文件。
这份《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指出,根据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市场价格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8月1日起,对上述三种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作出调整。
涨幅最高达16倍
通知具体规定了三种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其中,四等钨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涨幅最大,达到了16倍,而相应涨幅较小的铜矿资源税税率也在4倍以上。
通知规定,铅锌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20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8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3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0元。
铜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5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5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元。
钨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9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8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
而1993年12月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上述几种金属矿产产品的资源税标准每吨分别是:铅锌一等4元、二等3.5元、三等3元;铜一等1.6元、二等1.5元、三等1.4元;钨三等0.6元、四等0.5元、五等0.5元。
分析人士称,对上市公司而言,矿山冶炼一体化的公司如江西铜业、云南铜业、驰宏锌锗、中金岭南在内多家上市公司会受到一定影响,因为金属价格不可控,成本上升很难转嫁,属利空因素。但对于矿山企业如西部矿业而言则比较容易转嫁资源税提升带来的成本提高。 作者:周明
|
[1] [2] 下一页>>
| | | |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至zhaofeng@mainone.cn或致电:64401212-653。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