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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承诺5项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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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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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10月29日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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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北京商报
| | 编 者 按 :北京市55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0月27日做出承诺,产品生产符合国家规定,并且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 |
北京市55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0月27日做出承诺,产品生产符合国家规定,并且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这些小作坊将公开挂牌,公开悬挂承诺书,接受来自社会各方的监督。
北京市质监局介绍,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履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原辅料标准、销售区域等5项承诺。全市552家具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要求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履行: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达到基本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本单位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召回;产品使用简单包装,产品不超出本乡(镇)级行政区域销售,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
按照北京市政府计划,2007年年底前,北京市将取缔所有无证照经营的食品小作坊。
作者:吴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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