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输欧纺织品将告别数量管理
| |
铭万网
|
时间:
2007年11月16日10:07
|
信息来源:
中国新闻网
| | 编 者 按 :为避免2008年出现类似2005年初对欧纺织品出口井喷现象,中欧双方达成一致:将备忘录项下的八个纺织品类别纳入双边监控体系。监控为期一年。 |
商务部公布2008年部分输欧纺织品监控办法。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表示,监控并非限制出口,自2008年起中国所有对欧纺织品出口将不再受任何配额或数量限制。
中国对欧盟十个纺织品类别的双边数量管理将于2007年底结束。为避免2008年出现类似2005年初对欧纺织品出口井喷现象,中欧双方达成一致:将备忘录项下的八个纺织品类别纳入双边监控体系。监控为期一年。
双边监控机制的实质为主动许可证制度。因此,有舆论认为,中国对欧纺织品出口管制仍未“完全放开”。
对此,高虎城指出,监控体系的主要目的不是限制出口,而是对部分取消数量管理类别的对欧出口进行监测,中欧双方仅就签发许可证的情况定期进行数据交换,不设任何形式的数量限制。
据知,在双边数量管理时期,这八个类别的配额使用率仅在百分之七十四点五至百分之九十七点一之间,大部分类别远未使用完备忘录规定的协议数量。
高虎城表示,在一体化和中欧纺织品备忘录过渡期结束后,如期实现中欧纺织品贸易自由化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
双边监控体系作为维护中欧纺织品贸易稳定的积极措施,符合中国纺织行业的自身要求,也符合中欧纺织品贸易的长远利益。高虎城说,在双边监控体制下,对于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中欧双方将通过对话和磋商的方式避免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出现。
欧盟驻华大使安博也表示,双边监控机制是“最好的决定”。他说,设立该制度旨在贸易的“可预见性”,是为有关敏感产品积累数据,而非限制从中国的进口。
纺织品贸易在中欧经贸关系中至关重要,2007年前三季度,占双边贸易额的百分之八点七。据欧盟海关统计,2007年前九月,超过三成二的进口纺织品来自中国。
作者:俞岚
|
| | | |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至zhaofeng@mainone.cn或致电:58271212-545。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