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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小产权房补齐手续望转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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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12月14日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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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京华时报
| | 编 者 按 :小产权房同样属于土地违规问题,同样要按照土地违规案件的办法处理,对于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考虑让其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 |
违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是否允许其缴纳土地出让金,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对此,13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底前,国土资源部将出台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有关通知,届时将对此问题进行明确。但其同时表示,小产权房同样属于土地违规问题,同样要按照土地违规案件的办法处理,对于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考虑让其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
“要针对不同问题,不同处理,小产权房那么多,不可能都拆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已经明确表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国无资源部会在年底前出台一个文件,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对于一些严重违规又不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当然要拆除;对于一些符合规划,欠缺手续的小产权房,应该是允许其补办手续的。
北京反应
摸底小产权房后再定政策
针对国土资源部的表态,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杨洪范表示,对于小产权房,目前北京市的态度是停工停售,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至于停工停售后的小产权房是拆除,还是通过补齐手续的办法使其合法化,目前北京尚无明确的办法加以规定。“我们计划在下一阶段对全市的小产权房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一个摸底,包括其分布情况,数量有多少,购买人群主要是哪些人等等。目前,制定政策也要在这些调查数据的基础上作出,而且要各个部门沟通后才能确定。”
杨洪范称,虽然对全市的整体数据并不掌握,但国土局已经处理过一些个案。通过这些个案发现,购买小产权房的人,成分非常复杂,有本村农民,外村农民,也有本镇本县城的农民,还有城市里的居民,甚至是非本市市民,因此,处理小产权问题,要非常慎重。
作者: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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