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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年份标注将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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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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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12月25日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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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国际金融报
| | 编 者 按 :2008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新的葡萄酒法规,把有关酒的“年份、产区”的规定,作为强制性标准写进了法规。 |
“我们胜利了,国家立法了,酒类公平竞争的时候到了。”12月22日下午,在上海富隆酒窖二楼召开的《葡萄酒选购指南(最新权威版)》新书发布会上,独立酒评人吴书仙说。
吴讲的“胜利”,指的是2008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新的葡萄酒法规,把有关酒的“年份、产区”的规定,作为强制性标准写进了法规。从2003年开始,吴书仙开始质疑某葡萄酒品牌关于年份的宣传,媒体进行了长期的跟踪报道。这件事也引起了国家立法者的关注,为此,吴认为这是“消费者和媒体的胜利”。
新修订的葡萄酒国家标准确实更加关注消费者的权益,把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将葡萄酒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并对年份葡萄酒、品种葡萄酒等给出明确定义。按色泽分为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和红葡萄酒;按含糖量分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和甜葡萄酒;按二氧化碳含量分为平静葡萄酒和起泡葡萄酒。新标准强制规定,所有产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的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增稠剂。
新标准将对市场起到一定程度的规范作用。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酒类企业采取了打擦边球的方式,来规避关于酒类年限的限制。比如把“10年的”和“5年的”兑在一起来卖“10年的”价钱。而新标准明确规定,葡萄酒标注的年份必须是酒的葡萄原料采摘年份,并且该年葡萄汁含量必须达到80%以上。
《葡萄酒选购指南(最新权威版)》是吴书仙写作出版的第二本指南类书籍,她把自己从2004年以来品尝过的葡萄酒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推荐,她“希望能推荐出性价比较高的葡萄酒,同时也希望在目前酒类缺乏标准的情况下,自己先立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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