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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粮食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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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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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年01月02日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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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资本证券网
| | 编 者 按 :财政部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共57个8位税目产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 |
财政部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共57个8位税目产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
这是继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类原粮及制粉产品的出口退税后,中国政府再次通过税收杠杆抑制近期增长过快的粮食出口,引导粮食向国内供给,以平抑其价格上扬。
此次开征出口暂定关税的产品共涉及57个8位税目产品,其中麦类和麦类制粉出口暂定税率分别为20%、25%,玉米、稻谷、大米、大豆出口暂定税率为5%,玉米制粉、大米制粉、大豆制粉出口暂定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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