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市产煤区有的农村“守着煤山无煤烧”,煤矿有无义务免费供煤?
坐落在煤矿区的贵州福泉市高石乡黄家湾村,数千农民守着煤山无煤烧,许多村民家中“冰锅冷灶,寒气袭人”。这样的情况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
村民争取到免费煤
煤矿每年免费供应每个村民250公斤煤炭
周仕方家是一幢二层小楼,在当地属中上收入水平。这个村委会老主任一直在领着村民与煤矿“斗”,为村民争取应得的利益。来到他家时,堂屋里烧着红红的炉火,挤了一屋子人。10多个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正在核对已经从煤矿领到补偿款的村民数,赶制从2008年开始享受煤矿优惠供煤的村民花名册。
“现在看来,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周仕方拿出2007年12月18日村里的小岩门煤矿与村民委员会签的协议书。协议书上除了有现任村委会主任郑国斌签名外,还有45名党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作为见证人按的手印。
协议规定:煤矿追补7年来村里每个承包人口每年10元即70元煤炭补助费,全村共计5724名承包人口,煤矿一次性补偿40余万元;从2008年开始,每年免费供应每个村民250公斤煤炭;村民所需的生活用煤按市场价优先供应。
“煤炭补偿款10天前就已经全部发到村民手上了。”周仕方估计,按4口人家计,一家免费得到的1吨煤约占全年用煤的1/5.
在煤矿看到,这个煤矿正在与另一个煤矿实施整合,尚未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还不能生产,只能用在施工当中产生的一些工程煤供应村民。煤矿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整合结束,无论是免费煤还是出售煤,保证农民用煤没有问题。
黄家湾村村民与煤矿的纠纷平息了。调查发现,这个煤矿是否该向农民优惠供煤的问题,更深层次反映的是煤矿与农民对资源所有权理解的不同,以及政府面对煤矿与农民的利益之争该如何维护公平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并非只在高石乡存在,也并非只在福泉存在。
煤矿股东感到委屈
该交的税费一分不少,为什么要免费供煤?
小岩门煤矿历史上就是集体煤矿,2001年承包给外人经营时,与村里签的协议是每人每年可购买250公斤成本价煤。但几年来煤矿向村民供应低价煤一直不正常,只是由于这几年煤价低,煤炭不紧张,农民与煤矿的矛盾没有激化。2006年5月乡里把煤矿拍卖给现在的承包人后,转让协议里取消了以成本价定额向村民供煤的条款,加之煤价大幅上涨,村民与煤矿的矛盾就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