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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中石化须向民营油站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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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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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年03月05日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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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信息时报
| | 编 者 按 :业界称目前零售价低于批发价,油企能否彻底执行将是难题。 |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3月3日发文,要求中石油、中石化要与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长期供应合同,要保持批零差率,同时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其中,对批发企业必须保持5.5%~7.0%的空间,而对零售企业要保持4.5%的空间。业界认为,此举有利于解决民营企业油源问题,但是能否得到彻底执行将还是一个难题。
民企超范围卖油要减供
通知称,民营批发企业应当与零售加油站签订长期稳定的供油合同,并经由所属加油站和已签订合同的零售加油站向社会销售成品油,而民营零售加油站可以选择与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所属批发企业,或者具备资格的民营批发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对于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两部委称,中石油和中石化要合理供油。中石油、中石化负责向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民营批发及零售企业供油,供需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对民营批发企业向其所属加油站和已签约零售加油站以外销售的,中石油、中石化可以相应核减供油数量。
对此,业界人士反映,其实中石油、中石化一直与民营企业有供应协议,但是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当成品油比较充裕的时候,在两集团以外的油品价格比较低,民营企业就绕开两大集团采购;而当成品油比较紧张的时候,两大集团为保证自己的加油站不断油,又减少或者不向民营企业供油。”
广东省石油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范小平认为,此次通知实际上是2007年8月,外界呼吁两大集团每年给予民营企业一定量成品油资源的措施落实,但这在操作上很难实现。他建议,“最好是能够规定一个底线,比如不管你供应紧张还是宽松,民营企业必须向签约的两大集团采购多少油,而两大集团也必须保证这个量。一方违约,就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作者:何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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