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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如何驶上合资企业营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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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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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11月16日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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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搜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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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如果认为目前的合资局面理所当然,从而听之任之,没有任何改变它的作为,那么中方母公司实际是在助纣为虐,帮助外国汽车公司利用合资汽车公司强化外国品牌汽车的力量,从而轻松打败自己和其他本土自主品牌的汽车公司。
外方在合资企业中实施“技术壁垒战略”、“制造平台战略”和“品牌战略”,限制和剥夺合资企业的研发权、销售管理权和自主品牌权,借用中方的行业平台迅速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丧失了销售权和品牌权的合资企业成为了外方的附庸。外方不仅剥夺了合资企业中中方的利益,更严重的是掠夺了中方自主发展的机会。
由于这两种关系的存在,合资公司不是中国企业的振兴之路。如果要继续走这条路的话,中国合资公司目前的现状也必须要改变。如何加大收益权、话语权、不被边缘化,增加收益,必须要在软输出的分配上加以控制。
那么如何做到这一点?回到合资企业本身。什么叫合资?它不应该只是制造领域合资,或者销售领域的合资,而应该是从全产业合资。合资企业毫无疑问应该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从研发、制造到销售和品牌等独立企业法人应有的完整责任和完整权益。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强调企业法人的完整责任,同时也保护企业法人的完整权益。这也就是说,合资企业既不是中方的合资企业,也不是外方的合资企业,而是能够满足中外双方股东要求的独立的合资企业。
由于中国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坚守外方在合资企业中股比不得超过50%的规定,这使得中方在合资企业中至少有一半的话语权。那么中方就必须明确坚持合资企业中研发、制造、销售和品牌利益的一体化,不能坐视合资企业的完整权益逐渐被外方肢解和控制。要知道,在本来意义上,中国汽车工业中的合资企业名称,由合资双方两家公司的名称并列组成。它们是并列词组,而不是人们印象中强调外方名称的偏正词组。
为了使中方和外方在合资企业中的权益平等,我们必须使合资企业专属化、品牌权益专属化以及销售渠道专属化。一旦品牌权益和销售渠道专属化后,那么合资企业也自然而然专属化。
当然,我们也看到了国家政策对这种专属化的某种追求。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公布《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要求汽车外部标识中的车企名称,无论是豪华汽车还是普通汽车,必须在今年5月1日前采用中文汉字标注。但是它还是没有对汽车品牌进行专属化管理,现行框架下的合资关系仍然不能保证软输出专属化。
尽管如此,这种现状并非不可改变。要做到合资企业专属化,一个大胆的设想是合资企业必须使用合资企业品牌。合资企业推出既不属于中方也不属于外方的新创汽车品牌,这个品牌的权益完全属于合资企业。那么这个新创品牌的销售渠道自然同样属于这个合资企业的品牌,也不为外方单方面所控制。如此,则使合资汽车公司的外方不能成功在中国推出其自由品牌。只有这样才能把软输出中性化,合资公司的软输出效应全部归合资公司自己所有。
目前在国内汽车合资企业中,已经传出外方和中方要合作开发新车并且共同拥有新品牌的说法。倘若如此,这个品牌确实是专属化的品牌,但是这个品牌往往是母品牌下的子品牌,并没有杜绝外方母品牌的使用。
因此,很大程度上,这种做法有更多的做秀成分。但是要让合资公司完全使用全新的双方共同拥有的品牌,从长远观点来看,双方都会不喜欢,毕竟这是干儿子,积极性不会很高。
作者:董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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