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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IT如何直面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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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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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6月25日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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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北京商报
| | 近年来,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日益凸显,大大小小有关企业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案比比皆是,面对如此之多的同类案例,企业不正当竞争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是为了谋取巨大的商业利益,像已经沉埃落定的沪科案,以及最近的富士康起诉比亚迪的案件都是如此。
富士康就比亚迪商业间谍案
索赔50亿港元
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6月12日发布公告称,已经与母公司鸿海集团联手在香港法院起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窃取商业机密,并不诚实地使用有关资料。
富士康公告显示,比亚迪在2003年开始挖富士康墙脚,2005年有多名富士康高管转投比亚迪,并且没有信守富士康的员工保密协议,把多份保密文件带走,在比亚迪制定了与富士康相似的生产流程,令富士康损失了人民币51.3亿元的生意。“比亚迪违反上市条例,我们索偿的金额可以超过50亿港元”。
而2006年9月两名富士康离职员工柳某、司某,之前是富士康集团旗下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职员,两人已跳槽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以侵害商业技术秘密向深圳法院控告这两名员工及比亚迪,并要求法院判比亚迪立即停止侵害商业技术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比亚迪方面则较为低调地表示,已打算外聘法律顾问,做好准备应对可能进行的诉讼。
此案一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对消费者保护过度
对企业还太松
在著名互联网IT分析师方兴东看来,中国IT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进入了误区,存在过度及过弱保护的现象。目前很多企业存在恶性侵权现象,无论是偷窃商业秘密还是使用盗版软件,都存在明显的侵权现象,对于企业的侵权,应该予以坚决的打击。
方兴东表示:“很多人认为打击盗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事实上远非如此,这种导向完全是被面向消费者的软件企业“忽悠”的。方兴东认为对个人用户的“纠缠”过于严厉。譬如之前香港对P2P的个人用户起诉就是一例。目前内地的趋势也是主要把知识产权矛头针对个人端。
方兴东认为,实际上企业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才更重要。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侵犯完全是以商业利益为基础的。因此对于普通个人消费者,应该有更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应该允许个人消费者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条件,更多地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产品,保障让更多的消费者拥有享用这些软件的权利。而对于企业侵权应予以大力打击。
作者:罗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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