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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拟规范 市场格局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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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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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7月20日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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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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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政策出台之前,按权限,电监会只能够监管电力交易规则,并未被赋予审批电力交易机构的权限。
电监会主导电力交易机构设立后,可能对全国电力交易机构的格局进行重新规划。电监会一位人士称,据“5号文”,我国重点在培育区域电力市场,一个区域到底设几个交易中心需要统筹确定。即全国是不是设30个电力交易中心,要重新考虑。
专家:旨在推进电力公平交易
《电力交易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电力交易机构应当按规定提供电力交易服务,不直接参与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
专家介绍,电力分为发电——输电——配电——出售四环节,其中,输配是输送的中间环节,只负责送电,类似高速公路。电力交易是发电和购电双方谈妥、或者通过竞价,来确实价格和发电量。然而,在电力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的情况下,输、配、购电全部由电网公司来完成。发电和购电方并不直接见面。
专业人士介绍,上述运作容易导致一个问题:信息不对称导致购售方利益受损。以跨省间购售电为例,缺电时,缺电省份往往以一个远高于平均电价的价格,向电力富余的邻省购电。而邻省由于电力富余,会报一个相对较低的售电价格。但由于双方并未直接见面,而通过第三方电网替购电方来结算,若电网为了自身利益角度考虑,“吃”掉中间差价,发电企业和购电企业利益均会受损。
《暂行办法》要求,电力交易机构不直接参与交易。一位业内人士称,一方面,引导发电企业直接向购电省售电,另一方面,电网可以受委托作为中介代理购电,但要信息透明,购售电差价要由中介方和委托方分成。
作者:阮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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