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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姓住房的三个里程碑
——从福利分房到保障住房 | |
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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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8月02日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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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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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住房再次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一方面,全国大中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住房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尚难完全满足。
解决住房问题,是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究竟应该怎样客观全面地评价房改?应该怎样看待目前商品房市场中的一些争议?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究竟该承担怎样的职责?本版从即日起,推出“正本清源观楼市”系列报道,希望能对此进行有益探讨。
始发于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像马力强劲的火车头,将住房制度从计划经济领入了市场经济的轨道。
作为一个年幼的产业,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在这过程中,老百姓只有一个期待:住上好房子。
1.福利分房“等靠要”——
“41岁了,在结婚14年之后,总算有了自己的家。”
07年初春,秀蓉选中了一套90平方米的精装商品房送给女儿做结婚礼物。“不能让孩子有我一样的遗憾,”52岁的秀蓉眼角已经爬满了皱纹,“好歹也要在自己家里结婚。”
秀蓉的“在自己家里结婚”的情结,始于25年前。1982年,秀蓉和丈夫在借来的单元房里结了婚。“这套房由两家人合住,每户人家各住一间12平方米的小屋,卫生间和厨房则为两家公用。不过,当时能借到房子结婚已经很不错了!那时候很多新婚夫妇都是分居在各自宿舍过日子。”
三个月后,秀蓉在大栅栏租了一间8平方米的平房。这间在门洞临时搭建的小屋就像是大杂院的传达室,墙面点缀着大片霉点,窗下的墙皮争先恐后地卷翘剥落。“塞进衣柜、双人床和小写字台后,房间小得只能‘进屋上炕’。”秀蓉回忆道。
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实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制度和低工资制度,由国家或单位集中建房,再分配给职工使用,产权公有,个人缴纳较低的租金。
“1978年,中国人住房短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6.7平方米。”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说。
顾云昌曾多次参与国家房改政策的研究和制订。“那时候讲究先生产、后生活,高积累、低消费,住房建设的速度跟不上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1950年至1975年,全国住房竣工总面积仅为4.4亿平方米。
那时,绝大多数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仍停留在“等、靠、要”三个字——等国家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
秀蓉也是这样,期盼着单位分房能尽快轮上自己,而在她所在的国营显像管企业,还有1300多人在排队等房。分房的情景,秀蓉至今记忆犹新,“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送礼递条子的、假结婚的、拿着菜刀威胁的……房产科的门槛都被人踩破了。其实等待分房就像是一种没有盼头的盼头,大多数时候没有结果,可你还是天天盼。”
在人们的期盼中,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于1988年召开,会议系统全面地提出了我国房改的整体构想,勾勒了我国政府新的城镇住房政策的轮廓,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之后,公房出售、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国家安居工程等房改重要内容相继开展。
1996年,秀蓉终于分到了单位最后一批福利房。“当时单位贴了三次红榜征求意见,我各方面都无可挑剔,”秀蓉笑着说,“41岁了,在结婚14年之后,总算有了自己的家。”
作者:陆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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