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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专业店首部行规颁布
——供应商质疑新规效力 | |
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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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8月10日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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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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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专业店首部“行规”近日由国家商务部正式颁布,并将于12月1日实施。这份名为《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下称《规范》)的“推荐性”行业标准,明确规定“不得限制竞争行为”。
《规范》对连锁或独立经营的家电专业店,在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商品采购、与供应商关系、商品销售、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以及员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的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了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国美电器、苏宁电器、永乐家电和南京交电家电行业协会。
对于这一《规范》,国美、苏宁都表示会严格执行,而供应商则普遍认为,效果不大。
规划“店数”避免过度竞争
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建华说,虽然《规范》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但是希望通过它的实施,减少行业过度竞争,规范行业发展。
韩建华透露,初稿中曾规定“家电类新开专业卖场与同类专业卖场之间距离应控制在1000米以外”,在征求意见时被删去。业界认为,这应该由市场手段去调节。所以,《规范》最终主要通过店数规划去减少行业的过度竞争。
《规范》指出,家电专业店划分为大型店、中型店和小型店。具体城市(地区)应对家电专业店的设置个数加以总量控制,大型店(8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人口以10万~15万为宜,中型店(3000~8000平方米)的服务人口以10万为宜。
韩建华说,像在上海,目前130家左右的家电专业店从数量上来说,基本已经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如果店数达到250~260家,市场又不可能倍增,那么单店效益就会摊薄。
协调厂商关系
协调厂商之间(包括家电零售商之间的摩擦、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是《规范》出台的另一个出发点。韩建华说,《规范》根据商务部去年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希望建立一个公平的游戏规则。
《规范》指出,家电专业店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家电专业店在进货、退货过程中,不准有损害供应商利益的行为;家电专业店不得有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
作者:李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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