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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房保障路线图展开
——经适房首度定为有限产权 | |
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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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8月14日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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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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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前者与后者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决定了两者必定性质不同。因此,购买经济适用房只拥有有限产权合情合理。实际上,24号文的出台,意味着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两个不同的市场“分水岭”确立。
更为重要的是,在对原有经济适用房问题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同时,我国确立了“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进入了“廉租房时代”。
此前,受利益驱动及经济适用房多种问题争论的影响,保障性住房逐渐被边缘化,一些地方政府在提供保障型住房方面力度不够,商品房成了单一市场,造成全国房地产市场房价飞涨。“有关经济适用房的争论和问题比较多,对廉租房制度的争论很少,认识上比较一致,因此廉租房政策主要就是执行落实问题。”
多位房地产专家对上述观点大多认同。实际上,在24号文政策框架下,廉租房的落实已经获得了中央政府、资金、房源等多方面保障。有理由相信,经济适用房的历史不会再重演,房地产“双核时代”不久就会到来。
我们可以预测,如果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在“廉租房时代”得到解决。那么,房价(普通商品房)的不断上涨的问题也将变得“纯粹”,不再成为社会问题,而降低为一个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经济问题。
现状
二季度房价涨6.3%,地价涨13.5%
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二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与06年同季度相比上涨6.3%,与此同时,土地交易价格却上涨了13.5%,较房价上涨幅度2倍还多。
二季度6.3%的涨幅比1季度高0.7个百分点。其中,涨幅较高的城市仍然是深圳、北京,以及后来居上的北海,其上涨幅分别为14.3%、9.5%、12.5%.
作者:于祥明 唐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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