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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房改十年艰难回归“保障”
——涨价将问责地方 | |
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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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9月03日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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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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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从政府的文件看城市低收入居民的范围有所扩大,但这种扩大只是相对以往城市低保居民的范围而言的。其实,在有些城市低保收入的居民占整个城市居民的比重不足1%,比如在上海。”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说。
任玉岭参事最近在全国各地作了近一个月的住房保障的调研,在他看来,当前对“低收入群体”的界定并不明确,各地所指的低收入家庭,差不多都是低保人员,这样的人员,在住房需求中一般占百分之几,多的也就百分之十几。
“如果低收入按这样一个标准界定,就会有众多的人得不到保障。特别是那些中等收入城市居民更是无法进入这个住房保障体系。”他说,“另外,住房最大的问题是土地。现在一些很偏僻的中等城市,一亩地也能达到200万元,新政只强调了保证经济适用房等土地供应量不低于70%,但并没有在价格上进一步约束。这样低收入保障用房是很难实现的。”
“因此,房改新政短期内不会对房地产有任何抑制作用。不过,最终还是主要看执行的力度,如果执行力度大,真正按照‘两个70%’来做,坚持两年,整个房价,包括商品房的价格都会降低。”任玉岭说。
曹建海也认为,房产新政短期内对20%的低收入家庭可能有所作用,但对整个房价的影响非常有限。
在他看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的规定容易造成内部再切块,如可以分割成廉租房占10%,经济适用房占10%,中小套型商品房占50%这样的比例,使得提高保障房比例的规定落空。
“新政”明令“市场房”涨价
问责地方政府
对于这次在高房价背景下召开的“全国住房峰会”,各方都表现了高度期待和盼望。不过,与会前的热烈气氛,以及人们目前对房地产市场的关注度相比,不少人认为会议的相关报道、舆论热度似乎都有点“冷”,而对于百姓的反应,更被认为是“出奇的冷”。甚至还有一些人提出疑问:为何这次会议只重视少数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房”,而不关心事关城市绝大多数人的“市场房”涨价问题。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而造成误解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遗漏”了对此次会议关于“市场房”的一些“新说法”和“新举措”。
房价调控有了“新说法”
——从“抑制”变为“稳定”
普通百姓之所以对被媒体热炒为“十年开一会”的城市住房会议“冷处理”,对事关他们最大切身利益的“住房新政”无动于衷,主要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次会议关于廉租房建设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旨,与解决他们感受为“新三座大山”的高房价无关。
因为廉租房和现在的经济适用房,针对的只是特定意义上的“低收入者”,他们连城镇人口的10%都不到。而现在造成“民怨沸腾”的住房主要矛盾,并不是这“十分之一”人的房忧,而是占了城镇人口七八成的普通百姓买不起房和改善不了住房条件。所以,不少人认为“住房新政”上的“着力点”和住房问题的现实主要矛盾“错位”,才使得百姓对“十年一次”的“住房峰会”由热转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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