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甘肃省价格主管部门在部分市州试点一年的基础上,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定期或根据市场供求成本变化情况公布住房成本审核认证信息,也就是商品房成本。这一在国内其他省份多次尝试却多数无疾而终的制度,在甘肃开始试水。
商品住房成本是确定销售价格和房屋重置价的基础。公布这一成本,对于增加房价透明度、有效杜绝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欺诈和不规范行为、控制商品房价格合理增长,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
商品房价格成本到底几何?尽管房价飞涨饱受非议,但除了房地产开放商,几乎没人能够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因而,正由于这一成本的不透明,公众在为收入增长幅度远追不上房价飞涨而无奈的同时,对于高昂的房价是否合理除了牢骚,拿不出可以令人信服的证据。
同时,也正是由于房价成本不够公开,商品房价格基本上成了一笔糊涂账。一些开发商更是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暗箱操作、随意定价以谋取暴利。
房价对百姓生活带来的冲击是非常直接的。以兰州为例,2007年上半年,兰州市房价一路猛涨。普通住宅主流价格从2006年的2700元至3100元/平方米,上涨到2007年的3700元到4300元/平方米。特别是市中心区房价更是疯涨,最高价达到了7000元/平方米,创造了近几年来兰州楼市的新高。
兰州房价的加速上涨,与兰州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据统计,2007年兰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271.18元,而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加简单装修花费就要超过40万元。房价是居民家庭年收入的几十倍,已是一个相当不合理的比例。
甘肃省物价局主管处室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房价肯定是超过普通家庭承受能力的。但对于目前的房价是否合理,销售过程中有无价格欺诈行为,是否存在暴利,都需要有一个量化的直接的数据来说明。而商品房价格成本,就是最根本、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2007年4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努力稳定住房价格,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成本审核认证和监测工作,公布有关信息,提高透明度,规范价格销售行为。同时,也正是这一文件的出现,使物价部门等更坚定了向社会公布商品房成本的信心。
2007年12月14日,甘肃省物价局会同甘肃省建设厅联合下发了一份《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商品住房成本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物价和建设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住房价格的引导和调控,规范商品住房交易价格秩序,稳定住房价格,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各地要设立住房价格信息专栏,根据市场供求成本变动情况即时公布住房成本审核认证信息,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开性、透明度”。至此,定期公布商品房成本,在甘肃省内第一次被明确提出。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的要求,计入商品住房社会平均成本主要涉及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建设项目各种规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