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商标之争 中国葡萄洒业之痛
铭万网 时间:2008年07月23日10:30 信息来源:信息时报
编 者 按:这场已经持续了6年之久、卷入企业最多、业内影响最大的解百纳商标纷争此次仍因张裕与长城、王朝、威龙等联盟方的坚持而使最终结果并未明朗。有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商标之争是葡萄酒行业的一次“内乱”。
从2008年5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解百衲”商标归张裕所有的那一天起,2008年国内葡萄酒行业的平静日子就注定要被打破。一方面,长城、王朝、威龙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家企业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组成联盟誓要撤消“解百纳”商标;另一方面张裕则高举“保护原创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大旗,坚持维护已有的成果。
这场已经持续了6年之久、卷入企业最多、业内影响最大的解百纳商标纷争此次仍因张裕与长城、王朝、威龙等联盟方的坚持而使最终结果并未明朗。有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商标之争是葡萄酒行业的一次“内乱”,中国葡萄酒行业经历了年份酒、产区酒、品种酒等概念之乱后,不如冷静下来在酒质和营销上下功夫。
起 因
商评委裁定“解百衲”商标归张裕所有
其实,从6年前“解百纳”商标归属权争论开始,其争论的核心一直都是解百纳究竟是一个葡萄品种还是张裕的品牌。目前尽管张裕、长城等纷纷搬出自己的证据,但这个争论始终没有一个定论。
长城等企业联盟认为,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为“Cabernet”这一酿酒原料的葡萄品系的中文名称。按照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企业联盟置疑,“解百纳”一词是公认的葡萄品种名称,如果允许“解百纳”商标注册,那么雷司令、霞多丽、长相思等葡萄品种是否也将会被允许申请注册呢?
但张裕始终认为,“解百纳”不是我国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称,以及现行《葡萄酒》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葡萄酒通用名称,即不属于葡萄和葡萄酒的法定通用名称。而且,根据目前证据,尚难以确定“cabernet”、“解百纳”为指代明确从而具有规范性的某一种葡萄或葡萄酒的通用名称,或者是葡萄酒的特定口味,未构成《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争 议1:“解百纳”究竟是不是葡萄品种?
企业双方的争持不下直接导致长城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仅多家葡萄酒厂卷入其中,而且包括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园艺学会葡萄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众多权威专业机构和协会亦纷纷牵涉其中。
正方:是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酒技术委员会——解百纳之争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解百纳作为一个葡萄品系,在国内外被各葡萄酒企业已经使用很多年了,这是一个基本常识。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系的广泛使用,早已得到行业的普遍认可,成为全行业的共同资源,解百纳不宜也不能作为一个企业的品牌和商标单独使用。
国家葡萄酒质量检测中心专家委员会——多年来,中心检测过国内各个企业生产的上百种解百纳产品,都各具产品特色和产区风格。
作者:黄丽嫦 郑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