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中国法规的寿命究竟有多长
铭万网 时间: 2007年01月19日14:38 信息来源: 北京青年报
  围绕着1979年国务院颁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新闻界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原因是2007年1月7日下午,在江西景德镇市发生了火车碰撞事故,一名年仅8岁的男童被撞死,被告景德镇铁路运输处出示国务院的这项规定表示“救济费”最多150元。

  有人认为,按照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的关系,法院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判决。之所以选择行政规定,是因为即使判决错误,也可免予追究。执行行政法规是一种“理性选择”。我国民法通则对民事损害赔偿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具体赔偿标准仍然由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加以明确,法院适用没有废止的行政法规并不存在司法缺陷。还有人认为,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已经自然失效,法院不能坐着“时空穿梭机”,适用已经“自动失效”的规定作出判决。

  笔者以为,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法律规定应当与时俱进,但在法律规定未修改之前,司法机关推定法律规定已经失效,显然不符合司法原则。在一些国家有长达数百年的法律,有些法律很少被适用,但这些法律仍然存在,并没有自动失效。所以,根据时间的长短论证司法机关法律适用错误,显然存在逻辑上的缺陷。

  中国大规模的立法始于1979年,在上世纪整个80年代,平均18天诞生一部法律,立法速度之快,举世无双。然而,由于当时人们的思想尚未完全解放,民主立法的意识尚未形成,政府主导的法律起草工作,带有明显的部门利益色彩。所以,到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的法律开始了脱胎换骨的改造。中国法律的寿命平均10到20年左右。这是中国从“革命性立法”向“改革性立法”过渡阶段特有的法制现象。在法律的不断调整过程中,法律规范中的部门色彩逐渐被淡化,行政主导立法逐渐被人大主导立法所取代。

  进入本世纪后,立法的民主意识越来越浓厚,立法者越来越愿意听取公众的意见,努力在法律条文中体现各个阶层的意愿。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法律体系将会被改造,按照自由、平等原则创制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但是,在完善中国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承受一些代价,甚至以牺牲个人的利益,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具体而言,我们必须坚守下列原则:首先,在法律规定没有修改之前,哪怕这项法律是不人道的,司法机关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不能擅自修改法律规定或者曲解法律的含义。我们应该习惯将司法博弈逐渐转向立法博弈,最大限度地营造一种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其次,对于那些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的法律规定,应当督促立法机关加以修改,而不能通过司法判决废止法律规定。如果行政法规确实与法律发生冲突,司法机关应该按照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第三,从这一案件可以看出,我国的授权性立法已经在现实生活中制造了许许多多的悲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尽快考虑取消授权性立法规定,将涉及到民事基本制度的立法权牢牢地掌握在全国人大手中。特别是对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应尽量避免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通过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作出规定。
作者:乔新生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ysl@mainone.cn至或致电:64401238-653。
评论】 【 】 【推荐】 【打印

[热门关键词]: 法规 寿命 民主
  相关信息
  · 调查称健康和寿命与体重密切相关 2007-01-25
  ·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如何处罚 2006-12-20
  · 商务部官员解并购新规 2006-12-07
  · 《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向社会公布 2006-12-07
  · 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中引发的思考 2006-12-06
  · 贵阳施行新法规范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 2006-12-06
  · 甘肃拍卖管理办法:半年不开拍就撤销“资格” 2006-12-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6-11-29
  · 北京拟出台律师收费标准 2006-11-29
  · 财政部酝酿出台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方案 2006-11-28
广告
  我来说两句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昵称: 匿名
 



· 现代快报:市长无法控制房价该
· 广州日报:能否打准高房价“七
· 河南商报:给父母“磕头”可以
· 东方早报:春运压力大有户籍啥
· 中青报:年终奖为何不给“临时
· 工人日报:“高收费补课”该终
· 东方早报:黄金甲输在“浮华与
· 人民日报:谣言短信为什么满天
· 南都报:嫖娼费与“性贿赂”两
· 青年参考:故宫里到底该开什么
· 每日经济新闻:房价真的不可控
· 上证报:货币调控目标转变意味
· 中青报:税收增速为何快于GDP
· 上证报;谁是中国“真正”的科

铭万版权所有 © 2004-2006 集团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免责声明 | 诚征代理 | 友情链接 | 招聘英才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64401203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mainone.cn
京ICP证050659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铭万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