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消费者报:广州单位自建房公平吗?
| |
铭万网
|
时间:
2007年04月02日09:03
|
信息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 |
在我国取消福利分房制度、开发建设商品房市场9年后,广州市政府不久前出台的允许单位自建房的政策,受到了社会各方质疑。3月26日,广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同意《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稳定住房价格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再次提到允许单位自建房。
允许符合条件单位自建房
2006年9月,广州市上报国务院并获批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政策。该《规划》称, “十一五”期间,部队和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其中,2006年部队和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19万平方米,2007年部队和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76万平方米。依据《规划》,广州未来5年将完成300万平方米单位自建房,占新建“政府保障型住房”总量的1/3。
在3月26日召开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经审议并获得同意的《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稳定住房价格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降低房价的七大措施,其中在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方面提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过法律法规确定的审批程序后,允许部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自有居住用地自建经济适应住房,多渠道、多元化地加快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并严加监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已有7家单位获准自建房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获得批准自建房的单位已有7家,其中广州钢铁集团的金鹤苑小区是首个单位自建房小区。该小区共有14栋楼、750套住房,2005年11月建成交楼,目前已全部出售给广州钢铁集团内部职工。
住在金鹤苑小区里的职工郭先生2006年2月按照22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一套72平方米的住宅,花了不到16万元。郭先生1997年进入广州钢铁集团从事技术工作,目前月收入大约为2000-3000元,这样的收入难以在广州市购买商品房,是单位自建房圆了他的住房梦,所以郭先生十分支持单位自建房这种做法。他说,该小区多数是外地来的年轻产业工人,广州钢铁集团用单位自建房解决了这些人在城市定居的问题。
据了解,金鹤苑小区的均价为2050元/平方米,附近楼盘的均价超过5000元/平方米。广州钢铁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自建房从设计、投标、制造成本、工程质量直到售价等各方面都参与了市场竞争,自建房的产权属于购买的职工,这种做法有助于解决广州住房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
政策公平性受到各方质疑
在有人对单位自建房政策叫好的同时,反对该政策的声音也不少,其中包括许多广州市民。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受访市民认为,有条件自建房的单位大多是国有垄断企业,外资、民营及绝大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的住房问题并不能得到解决,这会导致新的分配不公。
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单位自建房实际上是变相的福利分房,是用国有土地补贴少数人的利益。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前提下,用来建房并作为本单位的员工福利来分配,是一种把属于社会所有的公共资源补贴给少数人的做法,这有欠公允。
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许国碧认为,“企业要解决内部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可以利用企业内部的福利资金适当提高住房补贴,而不能利用拥有国家土地的优势去谋取小团体的私利。对于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应该全市一盘棋统筹解决。政府应对全体市民负责,而不是只对广州钢铁集团这样几个国企负责。”
“这种做法违背了房改的初衷,不利于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目标的实现。”许国碧的这一说法代表了广州市大多数开发商的态度。他还担心,开了单位自建房的先例后,广州市将在土地储备方面遇到困难。有地的国企将不愿让市土地开发中心收走土地,广州市通过出让土地建设城市的过程将受到影响。
“房价过高是普遍问题,没有土地资源搞自建房的国有单位职工和私营企业的员工一样要面对,拿国家财产补贴少数人是不公平的。”广州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专家认为,决定房屋价格的要素是土地,单位自建房之所以便宜,就是因为单位自有的土地被免费或低价使用,这相当于把地价转换为实物福利(房屋)送给职工,从性质上看和别的福利没有区别,每套房屋和商品房几十万元的差价就是一笔颇为丰厚的福利。单位的自有土地属于国有财产,当它被用于建房并在内部低价出售的时候,相当于把土地资产私分给了单位的员工,这意味着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作者:黄劼
|
| | | |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ysl@mainone.cn至或致电:64401238-653。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