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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忽视住房保障 难做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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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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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4月12日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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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上海证券报
| | | 房地产业能否扮演支柱角色?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片面强调房地产拉动经济的功能,忽视了对居民住房的保障功能。特别是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提出来,使其居住功能弱化,创利和寻租的功能被强化,导致房地产行业成了追求GDP与创造政绩的行业。
对房地产业支柱地位的质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王小广把“房地产是国民经济与地方最大、最重要的支柱产业”称为“头号谎言”,其理由是:“房地产应该是一种被动的产业,而不是主动性的产业,即使它在结果上对经济起着支柱性的作用,但也是被动的。”
更严厉的质疑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曹建海,他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尖锐地指出:“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是当前政府认识上最大的一个误区,是一个常识性的极度的错误。”曹建海认为,目前房市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说,都与政府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有关”。
的确,房地产业的诸多缺陷使它难以扮演支柱产业角色。最显而易见的一点,它缺乏独立性,需要依附或寄生于其他产业上。比如,房地产项目的设计由设计单位完成,工程建设由建筑施工企业完成等等。房地产业对金融业的依附性同样很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指出:2005年底房地产贷款达到3.07万亿元,与GDP的比率为16.75%。倘若离开相关行业(比如建筑业),房地产业就成了“空中楼阁”。
支柱产业一般都能够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但是,《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2004年末,全国共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5.9万个,就业人员仅158.5万人。即使加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活动”的就业人员,全国也仅396.3万人。
房地产企业消极纳税,利益分配不均
税收更是衡量支柱产业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准。但是,尽管我国房地产行业存在着严重暴利,“培养”了大批富豪,但在国税总局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前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500强中也只有一家。国税总局发布的2005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中,房地产企业的数量仅占0.6%,纳税额仅占0.3%!房地产业偷逃税款之猖獗从有关部门的检查中可以清晰感受到。 作者:时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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