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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角力居民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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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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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4月23日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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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 | 提高水价的呼声正在加大,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城市居民水费支出存在较大空间,还可提高一倍以上,而水务企业也在期待更大的利润空间。
水价改革方向是市场化
“中国水务国际大会2007”4月19日至20日在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价格协会会长王永治在此间表示,目前我国平均水费支出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偏低,仅为1.17%。
“这不能起到鼓励节水的作用。”王永治认为,如果提高2%至3%的比重,从总体上讲不至于使城市居民不可承受。
威立雅水务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Regis Calmels认为,目前国际上生活用水和污水的服务费用应该在城市人均收入的3%至5%之间。
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王玉庆也在此间表示,应尽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形成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价格机制。征收污水处理费,并逐步调高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
王永治称,在我国水资源利用低效率和浪费现象十分明显。市场化应成为水价改革的方向,以市场机制作为水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
居民承受力是最大门槛
“尽管各地普遍存在着提高水价的冲动,但目前最大的困难是中低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介绍,据建设部测算,目前水费支出已占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可支配收入的3%至4%,已经接近其承受能力比较靠上的界线。
秦虹分析,目前在居民水费支出中,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在整个城市居民水价里面占的比重比较大,挤压了供水企业提高水价的空间。据悉,我国一些城市的每吨污水处理费已经达到1.1元。
秦虹称,虽然建设部就水价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文件,但水价会逐步调整,“仍然是逐步向上调的趋势,但是调整的速度可能不会像前几年那么高、那么快。”
与会专家认为,不论提高水价还是提高征收污水处理费标准,在操作上应逐步提高,不宜一下子幅度过大。水价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会大于多数城市居民,对此应予以补贴。但补贴宜货币化,而不宜规定免费用水量,因为这不利于促使低收入群体节水。对农民由此增加的负担,也宜进行补贴,与其他生产资料补贴相类似,在条件成熟时合并为农业生产补贴。 作者:章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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