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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政府指导价注定是“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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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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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6月25日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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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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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开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
不过,就算是摸清了成本,并且限定了利润,也就是说房价稳住了甚至下降了,老百姓就能买便宜的房子吗?房市的供不应求已经得到了权威部门的调查证实,这是最基本的“市情”。这样的市情决定了商品房的“紧俏”。既然“紧俏”,就当然不容易买到;如果价格再被压低,购买就会变得更加困难。“物以稀为贵”,可以卖高价的东西,商人绝不会甘心于低价卖出去,他们势必通过种种手段谋求“政府指导价”以外的利益。其结果必然是出现“走后门”、“倒房号”等情况。
土地是城镇房屋成本的第一大项。在商品房成本上,土地所占的份额最大;房价不断飙升,与土地价格不断上涨有直接的关系。政府规定商品房的利润率不得超过8%,那么土地转让的利润率为什么没有上限呢?政府从农民手中买地的价格是每亩几万元,卖给开发商时却涨到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利润率常常在1000%以上。要说“暴利”,土地生意肯定独占鳌头。如果土地转让的利润也能控制在8%以内,商品房价格立马就会降下一大截。南京市政府自己不停止“抽血”,却拿开发商“开刀”,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开发商点灯”吗?
作者: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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