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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减税不能局限于政府保障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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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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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年03月21日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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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红网
| | 编 者 按 :在我国房地产三级市场上,无论是从税收种类,还是税收负担,用“不堪重负”四个字来形容,最为贴切和形象。 |
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称,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在对个人购置经济适用房,以及取得廉租房实行减免税的同时,也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租建设有贡献的企业,给予减税“阳光”的照射。此次国家在房地产市场,较大幅度地启动减税计划,不仅能减轻弱势群体购房租房和承建政府保障房企业的经济负担,更为重要的是,对规范房地产税收,降低行业成本,遏制居高不下的房价,将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从这次实施减税层面上看,笔者注意到,尽管国家在住房租赁市场也有减税动作,但是大部分减税的着眼点,集中在政府住房保障领域,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两大块。其实,在我国房地产三级市场上,无论是从税收种类,还是税收负担,用“不堪重负”四个字来形容,最为贴切和形象。
譬如说,税率为3%的契税;税率为5%的营业税;从30%到60%税率为四级累进税率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营业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3%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0.5‰的印花税;另外,还有房屋销售所得税、二手房转让税……
难怪乎,在2008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对房地产税收,进行了齐声声讨。梁静委员尖锐地指出,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12项税收,税制繁复且内外有别,具有可转嫁性,是房价居高的一个原因。
更为吸引公众眼球的是,十位全国政协委员经实地调研后的联名“公车上书”——《关于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建议》,提案认为,税负成本约占到房价的15%以上,王超斌委员举例说,江苏省在2006年一季度仅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两大行业就缴纳土地税91亿元,这两大行业的税收占到江苏省地方财政收入的35%.房地产成为了地方政府稳定且占居近乎半壁江山的财源,房价只涨不落也合乎正常情理。
毋庸置疑的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征系列税收,其本意是想通过税负来控制房价,努力实现民众人人都有房住的美好愿境。那么,初衷良好的公共政策为何精准度不够,相反,还会误伤购买者呢?因为,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存在着先天性缺陷。具体讲,房地产的税负集中在开发与流通环节,而对房产的保有环节没有涉及到,因此,房产持有者无法按照占有资源的量,缴纳数量不等的税款,显然,这不仅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性,还会导致不少些个人和开发商,故意囤积土地,恣意投机,最终使房价像难以训服的野兽一样,一路飞奔。
所以,笔者建议,以中国当今房地产领域的现状,要实现和谐社会的梦想和人人有房的远景目标,就必须采取更具远见卓识性的措施,那就是对现有的房地产税收进行全面审视,而不能把视觉目光,仅盯住政府保障房领域,一方面对现行的房地产税收来一次彻底清理,所有涉及到的税种该合并的合并,不合理的就应立即扫地出门。比如,利用开征物业税契机,逐步取消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税等与物业税存在重合的一次性税费;另一方面,尽快启动整个房地产领域税收减税计划,切实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惟此,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才有可能步入正常轨道。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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